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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我校高校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安排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6 16:43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作者:人事处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教师发展中心文件

延大西院教发20233

关于做好2023年我校高校教师资格

专业技能考试安排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要求和陕西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3年我校高校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安排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专职人员,参加我省或者相应省统一组织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考试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二、基本条件

(一)高校在职专任教学人员,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数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三)体检合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精神,我校指定体检医院为西安航天总医院,体检表由个人自行打印(见附件1),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并提前张贴彩色证件照片;

(四)普通话达标。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五)与我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应不少于两年;

(六)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须在我校。

三、专业技能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3年5月20日(星期六)8:00-18:00

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由书香路南段新东门进入)

(二)内容与形式

1.课程介绍。考生说明本门课程的内容体系、教学目标、重点难点及教学方法等,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

2.内容讲授。考生对自选教学内容进行讲授,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

3.答辩点评。学科评议组就考生讲授内容进行提问, 对存在的教学问题做出诊断,并给出改进性的反馈意见,时间控制在2分钟内。

4.成绩评定。学科评议组依据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现 场表现和教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按照《陕西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赋分表》标准,评定考试成绩和等次。

具体要求

1.考生须按照申请任教的学科提前备课并提交教学PPT给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提交方式为:以考场号加姓名发送至邮箱2763447822@qq.com,如“01考场张某”。

2.考生具体考试时段见附件2。因场地、时间有限,申请任教学科为艺术类、体育类和计算机学科的考生准备的教学内容须为理论课教学。

3.现场提供多媒体演示条件,考生须在教学过程中积极主动地展示多媒体运用情况。

4.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须出示身份证以进行身份验证。

5.确因不可抗力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请提前将书面请假材料于5月17日17:00点前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认定网报

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于6月5日至8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报流程见附件3)

(二)材料审核

1.审查时间:6月9日至6月10日。

2.申请资格认定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可提前做准备):

1)《陕西省2023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4)

(2)学位证原件;

(3)体检表;

(4)无犯罪证明(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开具介绍信);

(5)网报系统核验未通过的学历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

(6)与网报一致的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7) 聘用合同及档案在校证明(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出具)。

(三)公示

1.公示内容:我校2023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2.公示时间:20236月11-20236月15日。

3.公示方式: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官方网站公示。

五、注意事项

(一)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二)任教学科须与专业技能考试科目一致,辅导员只能申请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三)报名时提交的免冠照片须与后续认定网报环节上传照片同一底片。

人:马玉童          联系电话:029-68084647


附件:1.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2.考生具体考场安排

3.网报流程

4.陕西省2023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