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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我校教师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7 15:59 来源: 作者:

关于开展2023年我校教师

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2023492号)、《关于开展2023年省高等学校工程技术系列和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49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度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截止202312月31日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具备相关系列职称评审规定条件(其中任现职年限计算至202312月31日,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为任现职以来至学校开启职称评审工作收材料前,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任何材料),并在我校相应职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的在岗在职人员,均可按程序申请晋升或转评相应职称资格。申报人所申报的职务任职资格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一致。

二、评审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申报人员近五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2.申报人员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3.符合学校教师系列、辅导员系列职称评审标准规定的相应层级资历、业绩成果等申报条件。

4.师德师风作为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第一标准,实施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5.教学质量作为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之一,对于教学效果差,师生反映强烈并经学校认定的人员,取消当年职称申报资格。

6.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及进修访学要求申报人员需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严格执行学校职称评审的相关文件,完成相应课时要求。要求从2019年起,每年继续教育学分公需课达到24学时;专业课达到56学时。

三、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按照《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工作实施办法》》(延大西院〔2022〕172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程实验、图书档案、社科研究等系职称评审工作

工程实验、图书档案、社科研究、经济会计等系列评审条件及上报材料,执行陕西省人社厅及有关厅局的相关规定。

五、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初级认定申报材料要求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2.《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2份。

3.《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1份。

4.资质、教学、科研业绩清单各1份。

5.证明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学时凭证、年终考核结果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6.工作经历证明:至少一年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参与、承担学校和院系安排的公共服务事项等工作经历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中、高级评审申报材料要求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2.《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

3.《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1份。

4.《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23年职称评审申报人员代表成果一览表》电子版报部门汇总。

5.申报教师系列高级正高级职务者填写《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简况表》报电子版和A4纸质版3份

6.资质、教学、科研业绩清单各1份。

7.申报教师系列正高级职务者填写《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鉴定表》报电子版和A4 纸质版各3份。为方便外审专家评审,3篇(部)代表作需单独制作成PDF格式,以“学科一姓名-代表作”打包命名,统一由学院(部)或所在部门核查汇总后报送。

8.教学业绩成果科研业绩成果原件。

支撑性材料分类提交要求

所有申报人员按照以下4材料先后顺序整理,每一类材料需在首页附目录分别为:

1)类(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文件、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学时凭证、年终考核结果文件

2)教学业绩成果课程思政、教学业绩成果、教学工作量、教学评价、教学质量工程、教学获奖和指导竞赛获奖等)。

3)科研业绩成果所提交的科研申报材料都须是以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完成的):

论文论著原件(包括其封面、检索检测证明材料、出版或版权信息页、相关目录页、本人撰写完成的内容部分)

科研项目成果(包括立项文件首页、相关内容页、签章批准页(或立项证书),结题文件的首页、相关内容页、签章批准页(或结项证书),资助经费凭证)

科研成果奖励、专利成果证书原件;

科技成果转化逐项成果材料(包括成果转化材料,财务到账经费证明)

应用成果逐项成果材料(包括1000字以上的成果简述材料,应用成果批示或采纳证明)

依法制定的标准逐项成果材料(包括已正式发布的制定标准文件材料)

获得校外法人好评的代表性公共服务业绩成果逐项成果材料(10002000字的业绩成果简述材料,获得校外法人好评的代表性公共服务业绩成果证明,证明内容要针对所作的业绩成果进行评价证明)。

4各类成果须有实证支撑材料,如无法提供实证支撑材料,不应填写在评审表和业绩清单

5)所有申报职务晋升的人员申报材料必须与申报学科一致。参与的科研项目和发表的文章以及获得的奖项,若为合作完成,须注明为第几完成人,参编出版物必须注明本人参编的字数,核心期刊及“C”刊以上应在文章名称后注明。参加正高评审,一般专业期刊只限提供5篇;参加副高评审,一般专业期刊只限提供8篇。

部门审核提交材料

1.各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学科评议组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者的申报资格条件(包括政治思想条件、师德师风表现、业务资格条件及综合工作表现等) 进行初审,形成推荐意见报职改办盖部门公章,部门负责人签字,纸质版1其中师德师风按照《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见附件)执行。

2.汇总《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23年职称评审申报人员信息简表》(报电子版),按照初级认定和中高级评审分别统计报送。

3.汇总《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2023年职称评审申报人员代表成果一览表》(报电子版)。

(五)注意事项

1.为便于审核材料,所有提供的文章,必须与表格所填顺序一致并且在目录和内容处做出明显的标记(将期刊目录上自己的文章题目、姓名及页码红笔划出),填写的顺序为:代表作放在最前边,其它的文章按照重要程度由高到低填写,不必按照发表的时间顺序填写。

2.《评审表》中涉及“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栏要按学期填写计划授课学时。

4.我校职称评审实行量化考核。

5.对于申报人是否具有相应成果的合法知识产权、期刊是否正刊及其收录检索状态、论著是否合法出版物等的认证工作,由个人自行登录网站下载检索证明材料,学校科研处负责审查确认。

①期刊检测材料为中国知网(www.cnki.net)数据库同期次正刊检索比对页面打印件或由期刊主办单位出具并经其属地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核实的论文发表书面证明。

②论著检测材料为国家新闻出版机关图书CIP数据核字号查询数据库检索页面打印件,图书版次年份数据与CIP年份数据应一致;如申报人非论著第一主编(作)者的,还须同时提供经核实后的该著作第一主编(作)者签署的撰写任务书面证明(注明第一主编(作)者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③期刊被检索、收录的证明材料由教育部批准的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

④以上证明材料都放入相应期刊或者论著原件当中便于审查。同时要求在知网或CIP数据库打印的字迹要清楚,字不要太小,可以适度放大比例,若看不清楚视作无证明材料。

⑤各类项目,如果是参与人还须提供参与人的证明材料(见附件)。

六、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928

各相关单位报送联络员名单,并通知各申报人,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参考附件)。

929-10月7

各申报人员准备申报材料。

10月8

1.各单位统一向职改办报送推荐意见及全部参评人申报材料。

2.公示申报材料。

3.申报副高及以上职务人员准备现场15分钟讲课和答辩陈述。

10月9日-10月13

1.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等部门进行申报资格、教学业绩、科研成果等审核。

2.申报副高及以上职务人员讲课和答辩陈述(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0月12日前

完成向教育厅事前备案工作。

10月14日-18日

记录评审过程,汇总问题召开职改领导小组会议

10月19日-20日

汇总评审结果,准备评审会议

10月24

学校评审会议。

10月25-29

结果公示。

(根据具体情况时间会有适当调整,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

七、工作要求

1.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由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担任,人事处、纪委、学生处对申报人员的参评资格材料进行审查和确认;请做好以上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2.教学业绩评测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担任,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评价等以教务处核定为准;请做好以上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3.科研业绩评测小组组长由分管科研工作校领导担任,项目、论文等科研成果分级以科研处核定为准;请做好以上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4.获奖情况按奖项来源视具体情况由学校相关部门认定,请申报人员准备好备查材料;请相关部门做好核定材料准备工作。

5.师德师风、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以教师发展中心核定为准,请做好核定准备工作。

6.请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的所有内容,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广的工作,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各单位、各评审小组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掌握政策,精心组织,有效利用职称评审的政策导向,促进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各职能部门要严格工作纪律,客观、公正、公平,严把科研成果、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与各项奖励的审查关,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评审工作圆满完成。

联系人:郭琳              联系电话:029-68084643  

电子邮箱:472370357@qq.com



附件:2023年职称材料打包下载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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